我搓麻绳的父亲美文汇总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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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我会万敌不侵,没想到她却打开尘封已久的心门。_题记时过境迁,两年不算长也不算短,我兑现了曾许下的诺言,我只能对曾经的她说一句抱歉。谢谢你抛弃了我,将我丢弃在了这个十字路口,没有目标,没有方向,没...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搓麻绳的父亲美文汇总九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搓麻绳的父亲美文汇总九篇

我喜欢美文 篇一

  我以为我会万敌不侵,没想到她却打开尘封已久的心门。

  _题记

  时过境迁,两年不算长也不算短,我兑现了曾许下的诺言,我只能对曾经的她说一句抱歉。谢谢你抛弃了我,将我丢弃在了这个十字路口,没有目标,没有方向,没有任何的抵抗。

  也许是老天可怜我,给我送来一丝安慰,送来一点光芒,望穿秋水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她叫杨静,很简单大方的名字,可是她却一点也不安静,总是很容易让人想去亲昵,其实,说不出她哪里好,总之,她的一颦一笑都会为你带走一些烦恼,我不确定这种感觉是不是爱情,但是,我承认,我喜欢她。

  她是一个很完美的女孩,外表掩饰了很多看不到的伤,但是我却能看到,因为她是白羊女,十二星座里,我唯一能看穿的唯有白羊座。我很喜欢她的性格,可以直言不讳……

  其实,我知道我配不上她,她长得甜美可爱,端庄大方,而且年龄小我很多,也许在她心里把我当哥哥,需要呵护需要关心需要疼爱,而我能给予的又有什么呢??也许她并不需要我给予的这一切……

  我将用黑色的蜡笔,描绘

  你的美,只是为了承认,我喜欢你。

我喜欢美文 篇二

  万物间最纯洁的颜色,莫过于白色。它简单大方,却能包容所有颜色,让各种色彩尽显缤纷;它朴实无华,却能够衬托任何颜色,让它们光彩照人。而它却总是默默无闻地扮演着配角,但我知道它的无私。我喜欢白色的原因是因为它代表着轻松、愉快,象征着纯洁。

  一看到白色,我就想起那白白的云朵。云朵变化多端,像可爱的小狗,微笑着面对着我;像肥肥胖胖的小猪,在天空上飞来飞去,像有神奇的魔法一样;云朵还像好吃懒做的懒羊羊,懒羊羊在天空中睡着了。

  一看到白色,我就想起冬天飘在空中的雪花。我在楼下和伙伴们堆雪人、打雪仗……那雪有得是花型的;有的是圆形的;有的是像银链一样连在一起落下来的雪花,我用手接住带回家。

  一看见白色我就想起老师用的那白色粉笔?老师可以用粉笔教我们写字;老师用粉笔教我们画画;老师用粉笔教我们学习英语单词和英语句子;老师用粉笔教我们学数学。

  白色是那么纯洁、无私的颜色。有了白色什么都可以展现它展现不出来的东西了。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白色的原因了。

我喜欢美文 篇三

  若有人问你,你最喜欢的城市是哪个?有人喜欢洋溢着大都市气息的北上广深,有人喜欢文人笔下充满文艺情调的凤凰丽江,也有人喜欢返璞归真的小桥流水乡下小城……我去过不算多但也不算少的城市,除了家乡,广州是我呆得最长的一个城市,也是有着特殊情感的城市。

  虽未生于斯,却曾长于斯,也不知以后会否死于斯。在广州读书四年,工作生活三年,累计七年,按理说,我对广州很了解,基于我到过广州很多地方,比如白云山、越秀公园五羊雕像、北京路上下九、黄埔军校、南沙天后宫、莲花山、帽峰山、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等等,有名的地方基本去过了,有时我甚至有种错觉认为自己了解广州更甚于家乡,而家乡很多景点我都没去过。

  有时也正因为七年,是的,七年之痒,有时坐车经过看着它就有种似曾熟悉又不熟悉的感觉,是它发展变化太快,还是我其实未真正了解它呢?带着这个问题,前天周末我特意瞎逛了市区,从早上9点出门,晃悠于越秀荔湾的西关小巷,徜徉于荔湾涌及周边寺庙公园,游荡于珠江边呆看人来船往和两岸,坐船来往于芳村大元帅府等各码头……一直到晚上8点才回来,走了一天,看了一天,也想了一天。我并不指望一天就能了解多少广州两千多年的文化精粹,却让我看到了以前没看到过的广州,它有现代的摩天大厦,也有历史的西关骑楼;它有高大上的天河CBD,也有脏乱杂的城中村;它有热闹繁华的街市,也有静谧祥和的街巷;它有治安令人担心的车站,也有能让人无戒心的公园;它有随街可听的本地粤语,也有通行无阻的国语;它有极具中式气息的楼宇曲艺,也有西方的教堂使馆;……也正因为它极具包容,一开始你会喜欢它的包容,因为它让你很快融入,但你也可能会不喜欢它的包容,因为把不好的人与东西也包容进来了,却忽略了它曾经对自己的包容。

  有时候,人很容易就觉得自己了解了一个人,却不知未曾进入过其内心。很多时候,喜欢开始于不了解,结束于了解;也有很多时候,喜欢在了解过程中加剧,越了解越喜欢。因此有人能青梅竹马终修成正果,也有人难逃七年之痒遗憾结束。

  不喜欢了,是因为不了解到了解,还是因为缺了那份包容?苏岑说过:爱一个人最好的方式,是经营好自己,给对方一个优质的爱人。不是拼命对一个人好,那人就会拼命爱你,俗世的感情难免有现实的一面:你有价值,你的付出才会有人重视。

  曾经在网上看过这样一段话,把它作为结语:最合适的两个人,不是一开始就一拍即合,而是愿意在未来漫长的岁月里,为了彼此而变成更好的两个人。这个世界上原本就不存在天造地设的一双,只有付诸努力成为越来越适合彼此的一对。

我喜欢美文 篇四

  我说:我喜欢你,当年喜欢我的你。——题记

  也许有些记忆本就细水流长,也许有些人本就一生难忘,也许,可那只是也许。

  心灵深处总是不经意地流淌着思绪之风,侵袭我的心湖,杂乱我的天空。习惯在宁静和寂寞的夜空下倾听灵魂的歌唱。那年,那些年,你是首唱不完的赞歌,你就这样拨动着我的心弦,触动着我眼眸。于是化一纸笺笔,笔墨留香,笔尖总有诉不完的你和我。

  那年,恰逢人间五月天,云淡风清的日子,你不经意的闯入了我的世界。就是这样,爱你,我开始了我们的旅程。也许那年芭蕉绿了,也许那年樱花红了。要不那年我怎会如此如此的以为你是我今生的不解之缘呢!我傻傻的以为我的童话故事终于找到了女主角。那年,我的世界春暖花开,到处弥漫着幸福的情愫,我知道我爱上了你。傻傻的,也笨笨的,但是谁说爱一个人不是傻傻的笨笨的呢,不是么?

  那年,缘在浅浅深深的路上等待。只是我不知道这只是为了给我的世界留下一个灿烂的身影。那年,傻傻的幸福着。我记得那年你叫我猪,我记得那时我叫你丫头。真的很美丽,我的世界也因有了你,而有了一点点不同。可美丽总是短暂的,当我还沉醉其中的时候,它却早已悄然而逝。近在咫尺的距离,于是转为天涯,埋下相思,咀嚼着心悸。于是我便与曾经有了理不清的瓜葛与纠缠。于是我唱着爱情的葬歌日日夜夜的等待。或悲或喜,那年,那些年,也许在我不同的目光中均是一样的主题——爱,落了泪,一地忧伤,一地心碎。

  如今想来,心依旧隐隐作痛,我在悲伤吗?可我已经忘记悲伤很久了。爱你,我还会难过吗?我说:你是我爱情的行囊。我说:我喜欢你,当年喜欢我的你。

  回忆像是一段走不完的路,让我看不到终点,总在路上,让我走不到终点,总在希望。我真的只是喜欢当年喜欢我的你么?谁能告诉我在铭记与忘却中间,有没有那么一个平衡点可以让我置身事外。我希望能有一段回忆,让我记着,不念。我希望能有一段情缘,让我爱着,不痛。我希望能有一个人,让我牵着,一生。

  也许我不知什么是爱情,我只把爱情叫做你和我。就这样,直到某天我才发现,我微笑的背后总带着潮湿的面具,只是你全然不知。也许,也许这就是人生的无奈!时间匆匆,我们最终还是成了彼此的过客,只是不知道,当某一年的某一天里,蓦然回首时,你是否还会记得,你的世界我曾经来过……一场梦,梦醒十分,我安慰着自己说:我喜欢你,只是当年喜欢我的你。如果说这个借口还不足以慰藉自己,那么我说:我喜欢你,而你喜欢的人已经不是我。

  一路走来幸福了多久,不记得。一路走来悲伤了多长,不清楚。幸福的呼吸渗透寂寞刺痛的呢喃,也许这就是记忆——这杯五味的酒。无言的风,多情的雨,我只能用沉默,来代替所有的忧伤。唱不完思念的歌,诉不尽离愁的苦。这就是我的那些年、这些年么?尘世间的无奈,岁月口的沧桑,有多少无事已经一去不回?有多少人已经渐行渐远?又剩多少情还在你我之间?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记得那年轻时的容颜,也许都已忘却,也许那飘荡着我们多年的歌谣,早已是没了线谱的绝唱。

  蹉跎的岁月,风逝的年华,如今都成了昨天的离歌。如今虽然孤单的身影染上了寂寞的颜色,但疲倦心却依旧游荡在昨日的旅程里。不懂,我真的不懂,寂寞的笙箫里何处才是孤单的尽头!我多么的希望,岁月能将我的哀愁一并带走,我不想再纠缠在记忆与时光的隧道里。

  被记忆灼伤的爱情,你是否能看到,我的眼眸是那么那么的悲伤。总是怀念,总是感慨,却只能无奈的苦笑。明知思念是我给不起的牵绊,可为何记忆又要给我太多的挂念。那些年,这些年,谁能懂得,我心中的悲伤。谁曾问过,我满怀的孤单。

  年华,你慢点走,你可曾懂得,过去,有我脱不掉的悲伤?

  哪年春风能依旧?哪年桃花迎面红?哪年断桥能共度?如果,人生里注定要背负遗憾,那么,请让我在遗憾之前再说一声我爱你。如果,记忆已经苍老,那么,请让我在忘却之前再细数一次流年。三生石畔谁跟谁生生相错,一曲哀伤付箜篌,谁人懂。风雨残,那流年,谁在岁月中哀歌?

我喜欢美文 篇五

  他叫迪迪,印象里总是白白嫩嫩,有些婴儿肥,已于十多年前故去,对于他的一切我都不了解,我所知道的就是他对我的一片痴心,这片痴心是我在历经了生活的磨难后,才发觉出的宝贵,觉得他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能忍受我的人吧,但是人已故去,已无从验证。

  我家住在离县城十里的电厂,电厂里有学校,我就在电厂的学校读了小学和中学。电厂周边的面粉厂、轨枕厂、农家的子弟也都在电厂中小学就读。在我读初中二年级的时候,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突然发觉有一个男孩总在默默地关注着我,因为他的学习成绩很差,又不是电厂的子弟,因此,我从心里摒绝着这份摆脱不了的关注,但有时无奈之下,也不得不使唤一二。

  他坐在我后排,只有一次,我忘记带尺子,不知怎的,周围同学都借不着,只好向他借。我转过身问他,他小心翼翼地让我自己拿,我没好气地打开他的笔盒,里面满当当的文具,我拿了尺子,极快地用完还给他。如果说每个男孩在喜欢的女生面前都是这样,那么,后来的邮票故事应该更显现出我对他的不屑以及他在我面前的懦弱,我是这么认为的。

  一天早上,我想寄封信,大概是寄给初一时就跟随父母搬到福清的木木,也是我那时唯一的知己好友,但是邮票用完了,小小的心思,一刻也不愿耽误,因此,我又去问他借邮票,他说下午给我。下午他把邮票给了我,我给他钱他却不要,我愣了会,他已出了教室,我着急起来,终于在操场上看见他,我疾步走过去,把八毛钱扔给他就转身走了,钱掉到了地上,不知道他是怎样的心情捡起钱的。事后听到他跟老师的解释我才知道,他是当天中午骑自行车到县城去买邮票,来回骑了一个小时的车,上课因此迟到了。我还以为他家里有,回家拿的呢。

  但是,即便知道真相以后,我也没有对他心怀感激,当时依旧傲然待他,然而却在三十年后怀想着这件事情和这个人。究竟怎样的爱才是最珍贵?是富贵公子的温柔乡难得,还是一个抛弃自尊心的卑微男子去无怨无悔地爱一个人难得?

  之后,他还送过一张四方联生肖邮票给我弟弟,被不识货的.我指挥着一张张撕开保存。

  这些都没有让我明白什么是喜欢,我只是讨厌他关注我,对我好,直到初三的一次春游,我才懵懂地感觉出他在喜欢我。因为下雨,学校原定的春游取消,为了不让学生们失望,学校决定分年段组织学生用老师校内宿舍的灶台进行野炊。一组有五六个学生,我跟他分到了一组,看得出,他是欢欣雀跃的,而我的内心是崩溃的。

  各个小组组内进行了分工,有的带主食,有的带调料,有的带碗筷,有的带柴火,我们组也进行了分工,结果是我只要带张嘴。大多数组的同学带了面条,也有的带了米,而他带的是面粉,计划做面条给大家吃。大家都在忙乎的时候,我跟组里的另一个女同学在到处游荡,等别组的同学纷纷开始吃面条的时候,满脸面粉的他还在揉面,直到我们吃上又粗又大的面条时,别组已经收拾好一切等着回家了。他的努力并没有让我感动,但让我觉察出他在喜欢我,可我丝毫没有动心,内心还是那么地嫌弃他。

  初三毕业的暑假,求着父母给我找了点事情,于是整天忙着赚钱打工,天真地以为跟同学们分道扬镳后不会有机会再见面了,更别提与他会有什么交集。却不是,一天早晨,班上一个女同学来我家找我,交给我一封信,信封上除了写着我的名字,其他什么也没有写。当我问明白是他托这位女同学转交时,我说不看,让女同学带回去,女同学不肯,我二话没说,连信封一起撕成两半,叫女同学带回去了。我也没有打听过他看到退信是什么心情。

  初中毕业后,我考到了技校,我不知道他考去了哪儿,在技校三年他从没有进入过我的梦乡,这件事情也再次被我抛到了脑后。要不是技校一位女同学问起我:为什么不喜欢迪迪?他长得还不错嘛。我就不会再回忆起有关他的事情。技校第三年毕业实习的时候,我们班的一半同学分到了我家所在的电厂实习,实习期里,技校的好多同学不知怎么就和他在一起喝酒。因为我住家里,没有参加他们的聚会,完全不知情。

  过了三五天后,那位好打抱不平的女同学告诉我,他那天喝醉了,跟在场的同学们倾诉着他是多么喜欢我,而我又是多么的冷漠无情,同学们都被他打动了,很同情他,我甚至感觉到这个女同学对我的鄙视,觉得我是个寡情薄意的人。听到女同学问我,确实让我惊讶,没想到他竟然毫不介意袒露自己的心声以及我冷酷的态度。不多久,我依然把这事忘记了。

  技校毕业我分配到县城的供电局上班,上二十四小时,休二十四小时,因为家还在电厂,每天就骑车上下班。一天,我在刚出县城的一个路口遇到了他,他也骑在车上,微笑地问我去哪?我淡淡地说回家,他说:正好顺路,一起走吧?那时,不知道我为什么事烦心,就答应了,他很高兴,一路上跟我说笑,我一点儿也不记得说些什么了,当时纳闷他还能这么好心情地跟我说话,好像我从没有冷漠待他似的。

  等骑到电厂,他跟我告别后,我看着他又转头骑向县城去了。自那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也没有他的消息,直到突然有一天,我的姐姐告诉我,迪迪死于肝癌,我才略微有些震撼难过。我不知道年纪轻轻的他是不是因为喝酒过多造成的肝癌,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才喝酒过多,我不愿意去想,但待到时间过去愈久,我却愈想念这些事和这个人。一个生前不能让我多看一眼的男子,却在他死后让我久久不能忘记,这莫非是上天安排的一场情债?

  我不知道自己何来的气场,就是这样把他踩在脚底毫无知觉。当我看完东野圭吾的小说《嫌疑人X的献身》时,书里那个不起眼的男人为了自己爱的人自我毁灭的故事让我思考了很久:小人物的情感也是不容忽视的,只要付出真情,再低微的人,也应该被温柔以待。

我喜欢美文 篇六

  我喜欢,在落日的余晖里,踩着霞光,挽着你的胳膊,”静静”地,静静地走,听你叙说有关你的一切。我就喜欢那样陪着你,走我和你的路。

  我喜欢,在毛毛雨里,”轻轻”的牵着你的手漫步,任由雨滴滑落在你我的发梢、眉头,聆听风之语和你的嗔怪,看世人匆忙的脚步和怪异的眼神,咯咯笑出声。

  我喜欢,在月色溶溶的夏夜,听一首轻柔的曲,和你在月光里举杯对酌,畅谈”人生””感悟”。衣袂飘飘,醉眼朦胧,看你,就是一幅画。

  我喜欢,在暖暖的午后,泡一杯清茶,捧一本书,轻轻靠在你的肩上,和你沐浴在暖阳里,透过水雾,悄悄看你棱角分明的脸。

  我喜欢,燃一对红烛,焚一炉清香,听一段”情歌”,透过红罗帐,看摇曳生姿的烛花,听你梦里的呢喃,不禁轻啄你温润的唇,惹得你一把把我抱在你宽厚的怀里,任我挣扎你但笑不语。

  我喜欢,我就喜欢和你在一起,陪你走过”寂寞”的日子。有你,有我,不孤单,陪伴走过人生”最美”的一段。我喜欢,你喜欢吗?

我喜欢美文 篇七

  喜欢,可以使一切不起眼的事物归于美好,就像简单的调色盘可以奇妙的调出鲜艳的色彩一样;喜欢,可以使世间上每一个角落都充满着爱,就像小天使在每个人的心中洒下一种爱的种子一样;喜欢,可以使生活中弥漫着幸福的滋味,像吃棒棒糖一样,是一种甜甜蜜蜜的感觉。

  我喜欢与那音乐仙子共舞的时光,那是不被拘束的。每首音乐、每个音符,都震动着我每个感官,触动我所有的毛细孔,总是让我全身舒畅,像是服了快乐丸一样, 快乐无比。音乐,可以让我走进一场又一场的旅程,有时是走进一座百花奔放的花园里,处处都可以闻到一股浓浓的花香,身上总是不知不觉沾上了音乐之花的芬芳;有时会走进一场战争之中,激烈的音符砲弹轰炸声,是又快又大声,像是一面平静的湖泊,把一颗石头丢进水中,激起的那阵一圈又一圈的涟漪,那是我激发情 绪的最好音乐;有时又是走入一个四处都是烟雾的神秘之地,有着迷幻的感觉,像是用细薄面纱遮着的仙女、若隐若现,又像是喝了一杯美酒,醉醺醺的、感觉来到幻想的帝国,跟着旋律自由的手足舞蹈。音乐,像是彩虹,给我了许多采多姿的感觉。我喜欢你,音乐!

  我喜欢在细小的笔尖上自由的挥洒出属于自己的文章,那都是我与文字共同编织出的“美妙布纱”。写作,就像是一种看透心的魔术,可以清楚的表示出自己的感受、心情,可以说是我最好的知己。自从接触的写作,我便对他爱不释手,当我心情不好时,我会与它分享,它总是可以一字不漏的记在上头,把我的悲伤心情都显露在文章内;当我开心时,我最喜欢一个字又一个字的写阿写,愉快的心情总是让我文思全涌,停也停不下来,开心的与文字交流谈天;当我怒发冲冠时,文章会是我发洩的对象,到处胡写乱写,整篇文章充满着愤怒的气氛,像一颗火球,充满热气与怨气的感觉,又像一座火山,随时像会爆炸,充满了爆发能量。写作,真是很 谢谢你,无论是喜、怒、哀、乐,你都无悔的陪伴我走过,我真正的喜欢上你了!

  我喜欢畅游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无忧无虑的和大自然中的万物游玩。长长的树根,一直延伸这段陡峭的山路,我喜欢自由的穿梭在这片树林中,与太阳玩躲猫猫游戏,树公公总是帮我掩护,让太阳每次都找不到我,真是有趣极了。偶尔抬头看着阳光从树丛的缝细中穿越而过,那个像是一条条发光的细线,在树丛中散发点点光 彩。大口大口吸着大自然放出的空气,多么的清新啊!所有的烦恼一瞬间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一般!风儿一阵阵的刷过脸颊,感觉是柔柔的,头发也顺着风儿自由的飘逸,风儿,吹来了大自然的味道,那是不被污染且舒服的,我像是一只小小鸟,与风自由的翱翔在蔚蓝的天空。大自然中的花草树木,都静静的歇息在大地上,每当走进大自然时,就像有一股大自然神奇的超人力,把我迷住,我已经不由自主的喜欢你了,大自然!

  喜欢,就像是一双梦想的翅膀,会带你到梦寐以求的奇幻世界中;喜欢,就像是一种调味料 ,把枯燥乏味的餐点生活,洒上一种丰富的味道。没有了喜欢,人生的路程中便没有爱;没有了爱,世界就会变的自私且冰冷。现在,就让喜欢占满你心中、占满每 个人的心中,让世界都充满爱。

我喜欢美文 篇八

  生活,随意而为,无需刻意的精致,只要活好当下,并心生喜悦,就是美好。

  喜欢踏着轻快的脚步,畅游在青山绿水中去亲近鸟的鸣唱、花的芬芳。

  喜欢轻捻润泽的笔墨,惬意在唐风宋雨里去感受诗的曼妙、词的清雅。

  喜欢把流动的思绪倾泻于笔端,在素笺上描绘斑斓画卷,独自享受清欢,面对物欲横流的诱惑,淡定自若。

  心灵的沉淀,应该是一种远离尘嚣、遗世独立的疏离。让身心融进山色中,清宁而舒缓,犹如放松丝线的风筝,是空旷高远的怡然。

  到了一定年龄,觉得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目睹世俗红尘的喧囂,从容远离。

  喜欢将身心置于山野,用以体会各种繁绪落定的安逸。

  山中的雨,最是温柔,看不见的是雨湿薄衫,看得见的是心的倒影。

  山中的绿,最是清新,羽化凡尘寂寞,润泽了枯干的视线。

  惟喜,这一刻可以接近自然的本真,快乐也好,忧郁也罢,都不去理会。

  只让雨丝将心情润开,让绿彩随浪漫扩散,这山中日月,于我,就是温良如玉。

  灵魂的饱满是要做一个精神明亮的人,生于凡尘,从容入世,意念,就会悠闲舒展。

  心境,是一种岁月沉淀后的坦然,如生命之清泉,潺潺流韵,拂过久旱的梦之乡野,一抹清新,便足以解渴。

  如若,再温一盏淡淡的清茶,独自品茗,便会有岁月甘苦的味道,耐人寻味;却是心灵的原浆。

  所有这些,只有在淡淡的余味中才表露出最真。

  世间万物,我们是自己的唯一,阳光里微笑,风雨里坚持。

  清贫时,刚强坚毅、从不沮丧;富贵时,淡然静好、从不倨傲。

  追寻这份本我的心境, 让心灵缓缓放低,听嘈杂都市的喧嚣,越过动与静的界限,越过风的阻拦,越过自己心中一直悬浮的堤岸。

  生命是一场旅行,每个人都是岁月的归人。人生的诗和远方,在行走,更在心头。

  一个人的内心应该对山水明月怀有深情,而深情便是我们来人间最美的修行。

我喜欢美文 篇九

  雨,一直,不间断。散落在郁闷的空气里,释放它的美丽。沉静不张扬。

  那样晶莹炫目的光泽不规则的变换的自由,以及那份像极了一个十五六岁少女或恬静或调皮的脸庞。世界万物的喧嚣都似乎在这一刻消溶在她无言的怀抱里。

  真的,沉静不张扬。

  美丽,魅力或是魔力,它就是有这样一股奇幻的力量,把你引入它所创造的幻美中去。也许这本就不是俗世所拥有的吧,它来自上天,是上天恩赐人类的礼物。仿若传说中的天使传播着自然的美丽和博爱来到人间,最终以无声的付出来润化世界的美丽。

  也许这便是博爱吧,纯净的对待一切的生命,像母亲对待儿女的某种本能的爱,不求回报,只是付出。

  这是大自然独特丰硕的一面,曾经的人类也拥有这种本能的爱。不需要附加思想的复杂思考,简单纯净。

  就像雨一样,自由奔跑于天地之间散发纯美的味道。

  喜欢雨,不仅因为以上这些原因。

  更是因为雨是感情最好的附属品作文,它可以抚顺内心的寂寞与不安。如同寒风刺骨的夜晚有一双温暖的手抚慰灵魂。点点苍茫的雨滴,沿着它的轨迹,在屋檐、窗棱、花瓣、大地、洪流中,顿时,天空雾气弥漫,雨中观景的我仿若置身仙境。

  在那样湿润的午后,倦缩在房间的角落,像动物一般,品着温润,保持一定温暖的感觉。听着窗外如同小提琴般悠扬深刻的雨声,黑暗中翻阅一些黑暗的文字,制造别样深邃的梦境。最终被这脱离现实的梦境所包围,在雨的世界里,翻涌回忆。不想压抑,也不用压抑,安全的温暖感觉,可以让身体里的每个细胞都肆意爆发感情。

  不知为何,在自己变得不知所措时,便很想飞奔出去让雨冲击一下身体和心灵,似乎这样就可以洗净所有的不安,获得完全新生的自我。

  爱上它就是这股可以让人新生的力量吧!

  感受她躯体通透的魔力,你便可发觉你已挣开禁锢的枷锁,自由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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