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报告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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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报告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文件精神,积极学习、贯彻落实,及时制定《地方税务局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将2018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成情况

为了科学选案,规范稽查行为,市稽查局将选案权全部收回,各县区稽查局没有选取案源的权利。2018年上半年,市稽查局根据双随机选案原则,对辖区的纳税人随机抽选3户,并对应抽调检查人员进行稽查、检查。截止6月25日,市稽查局下发给稽查局的3户正在检查中,未完结。

根据市“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安排的要求,地方税务局积极参与、协同配合,与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公安分局、环保局联合开展对食品生产行业的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双随机领导小组的研究部署,结合双随机选取办法,抽取鹏鸣食品有限公司、益佳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市宏运达食品有限公司、宝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市红成食品有限公司等五户纳税人,并于2018年4月17日联合各部门对纳税人进行检查。我局对纳税人是否按照规定设立税务登记与其他违法违规等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检查中未发现违法、违规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由于“双随机”工作的全面推开,对于一些政策法规、操作流程、公开事项还存在一些盲区,不能准确掌握具体、详细的点位,致使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二)“双随机”涉及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彼此信息交换不畅、联系不够是制约工作开展的又一重大难题。

(三)针对本单位人员不足、工作量大的现状,为配合“双随机”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人员经常加班加点,导致其压力大、负担重。

三、下步计划

(一)严格执行双随机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的完成,同时结合我局工作开展情况,细化流程、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我局的双随机工作。

(二)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双随机各项工作内容、执法流程,为双随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人员基础。同时,加大双随机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像纳税人讲解、宣传,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为双随机工作的开展奠定群众基础。

【篇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报告

市交通局:

根据《关于提交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总结的通知》(渝交便函〔2020〕〕2091号)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规范程序,加强监督。

1.制定随机抽查计划。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职能部门和单位分别制定年度抽查计划,重点关注交通建设、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公众投诉。

2.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率,组织实施抽查。根据监管要求,对监管企业进行抽查的比例范围和频率设置,积极稳妥地开展年度交通行业监管抽查,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及时收集和保存抽查过程中涉及的信息,如实记录抽查情况。执法记录仪等信息设备广泛应用于抽查过程中,实现了整个执法过程的记录。通过双随机一开放检查,今年进行了189次安全检查,116次执法车辆,580多次执法人员,11次安全管理隐患,整改到位。2020年未发生重大稳定维护事件和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加大交通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运输、超限运输、卡车非法改装、卡车杨撒等违法行为共派出220名执法人员,对全县6家重点货运来源和4家重点货运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监督,每季度进行5100公里程检查。

(二)明确抽查事项,编制两库一单则。

按照法律不授权、法律责任必须为的原则,建立健全两库一单,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宣传,制定实施细则;实施

查计划,进一步健全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工作,严格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归档、共享与应用,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惩戒和黑名单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及2021年工作思路

(一)联合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情况还有待提高。在联合开展随机抽查工作还不是做得很好。在下步工作中落实人员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衔接,将联合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

(二)随机抽查公示运用得还不是很好。主要表现在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工作上还需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尤其是信用信息应用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系统录入有时未按规定时限录入。下一步工作中,将积极推进现有的交通运输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归集、存储、共享与应用,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惩戒和黑名单制度,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将随机抽查结果按时录入“双随机”系统,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特此报告

【篇三】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互联网+监管”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要求,规范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投资项目“互联网+监管”工作的通知》,2020年4月,市发改委组织全市区、县(市)发改部门开展企业投资项目的自查抽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本次抽查对象为自2017年2月1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实施起,市区两级发改部门核准、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按照核准项目不低于10%(不少于1个),备案项目不低于1%(不少于2个)的比例抽取。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进行任务设置和项目抽取,并在掌上完成执法和结果录入。

通过在线和现场结合的方式,充分检查企业投资项目是否按照核准、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以及项目建设信息报送情况。全市累计共抽取了117个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市本级5个,***区2个,***区2个,***区2个,***区2个,***区4个,***区13个,***区10个,***区12个,***区16个,***区17个,***县6个,***县8个,***市14个,***区4个。

根据“双随机执法”工作要求,***市发改委就2020年上半年相关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现汇报如下:

一是认真组织,细化工作举措。去年***市能源综合执法队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要求,结合能源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监察“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双随机”工作具体实施方法。2020年上半年,我们充分考虑疫情影响,优先对“双随机”名单中复工复产较快的企业开展监察,既不违反“双随机”工作原则,又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二是严格落实,随机抽取监察名单。2020年市本级监察名单抽取工作在发改委纪检组、法规处监督下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上操作完成,并同步公开。同时要求各区、县(市)能源监察机构按相同要求执行。最终确定了160家能源监察企业,其中市本级69家,萧山36家,余杭15家,富阳12家,临安11家,建德8家,淳安4家,桐庐5家。

三是组织培训,提升能源管理人员素质能力。2020年,为了应对疫情,公布相关监察通知后,采取了一对一的线上监察培训,尽可能减少聚集,同时保障工作进程。

四是严格执法,确保监察执法效果。在开展监察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执行能源监察行政执法程序,充分履行执法告知、现场勘验重点用能设备、查验能耗数据台账、问询相关能源管理人员等工作职责,确保双随机检查任务落实到位。监察结果将以纸质报告的形式反馈给被监察对象,同时在浙江省“双随机”工作平台上进行公示。

2020年上半年已开展了15家企业的现场监察工作,其余单位处于培训及资料收集反馈阶段。七月开始将安排大型公共建筑的“双随机执法”工作。

五是积极沟通,同步完善。“能源监察执法”工作有着取证周期长,测试项目多等特点,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的生产负荷情况,才能达到应有的监察效果。这跟最初的“双随机”平台功能设想并不完全兼容。经过一段时间的积极沟通,同时主动调整了一些工作流程,最终达到平台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交流,同步完善工作流程,使“双随机”平台能更高效的帮助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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