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请报告集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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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请报告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情况

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自2009年开展试点,2010年全面实施。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我市于2010年编制完成了《宿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0-2020年)》,规划涉及沭阳县、泗洪县、泗阳县、宿豫区和宿城区等5个县(区)、71个乡(镇),建设总面积为208.0万亩,我市高标准农田比重将由2010年的37.02%,提高到2020年的60 %以上,平均每年要建设高标准农田16.3万亩。目前,我市每年实际安排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都在20万亩以上,到2020年高标准农田占比可达到67.9%,将超额达到预定指标。

根据规划,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分为粮食安全保障区和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区。粮食安全保障区以泗洪北部、宿城南部、宿豫东北部、沭阳东部以及洪泽湖、成子湖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主要实施粮食标准化生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区则以245省道沿线、宿沭一级公路沿线以及黄河故道沿线为重点区域,大力发展特色蔬菜、花卉苗木等现代高效农业。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情况

我市2009年至2012年共完成建设高标准农田62.77万亩,累计投入资金8.09亿元。分部门、年度和县区建设完成情况为:

1、分部门完成情况

合 计农业开发国土水务农委

投资

(亿元)建设

面积

(万亩)投资

(亿元)建设

面积

(万亩)投资

(亿元)建设

面积

(万亩)投资

(亿元)建设

面积

(万亩)投资

(亿元)建设

面积

(万亩)

8.0962.774.8837.81.7610.771.198.60.25485.6

2、分年度完成情况

合 计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

62.77万亩1万亩15.27万亩23.8万亩22.7万亩

3、分县区完成情况

合 计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

62.77万亩15.06万亩12.4万亩16.5万亩9.41万亩9.4万亩

至2012年底,我市高标准农田占比为42.74%。目前,201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已分解下达到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建设任务为25.3万亩,项目总投资5.33亿元,其中财政投资4.18亿元。项目建成后,全市高标准农田占比将达到47.95%,高于预期目标5个百分点。

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牵头单位和主要实施部门,我市农业开发2011年度项目建成了宿城区罗圩乡高标准农田、宿豫区来龙镇高标准农田、沭阳县李恒镇高标准农田、泗阳县众兴镇、李口镇高标准农田、泗洪县石集镇高标准农田等5个项目,面积5.6万亩。2012年度建设了宿城区龙河镇高标准农田、宿豫区侍岭镇高标准农田、沭阳县马厂镇、钱集镇高标准农田、泗阳县穿城镇、三庄乡高标准农田、泗洪县城头乡、石集乡高标准农田面积8万亩。同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也都按照高标准农田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在2012年度全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中,泗阳众兴镇高标准农田和泗洪县石集乡高标准农田被省农业资源开发局评为全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及各县区分别成立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县(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级农开、农委、国土、水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县(区)农开局,具体负责、协调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推进及验收等工作。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全市上下采取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等措施,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在市、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了有效的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从项目规划、计划审批、进度督查、验收考核等各个环节密切配合,定期组织会办,及时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机制保障。

(二)加强项目评估论证。我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实行公开竞争选项、立项,通过实地考察、专家评审、中介审查等方式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定,严格项目评估程序,加强对项目规划、工程设计等方面的评估,提高了项目选项的公开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三)规范工程招投标和质量监管。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我们和市招投标中心紧密配合,根据农业开发业务特点,共同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招投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工程招投标工作。同时,为切实保障工程质量,我们全面推行“群众监督、部门监管、专业监理、审计监察”四位一体的项目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和资金的管理。

(四)强化项目实施管理。为保证年度项目按要求圆满完成,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农开、农委、国土、水利等部门实行重点工程联系制度,适时组织开展“施工突击月”、现场观摩会、集中检查等活动,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推进的督促检查,随时跟踪项目建设进度、监督工程质量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

(五)加强验收考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的原则,市各主管部门负责各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建设、推进和验收工作。并定期将项目实施、完成情况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类项目完成验收后,报经市高标准农田农田建设领导小组予以确认。同时,市级组织对各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和任务完成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

按照“灌排设施配套、农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六条标准,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和项目区群众的广泛认可。

(一)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水利、农业、林业、科技等综合措施,进行水、田、林、路综合治理,项目区建成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的高产、稳产、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农业基本生产条件明显改善,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大大提高,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做强了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全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始终坚持把扶持壮大地方农业主导产业,作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抓手,重点对花卉苗木、特色蔬菜、优质稻米等主导产业进行连续扶持。通过项目实施,我市的农业得以进一步发展壮大,项目区的农民收入得到增长。

如泗阳县众兴镇项目区沿245省道,连续2年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3万亩,在项目区重点扶持花卉、苗木、休闲旅游观光等特色产业,吸引了大禾庄园、龙窝塘鲜切花基地、城南植物园、绿羽苗木、天彩园林、美好园林草花基地等多个观光农业项目成功落户。

(三)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我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依据当地农业资源特色和区域比较优势,围绕培育特色产业和特色经济,突出扶持各类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着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重点扶持了泗阳现代农业产业园、泗洪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一大批现代农业园区,有力促进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四)提高了项目区农业科技水平。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要求,通过加大科技投入,着力加强项目区农民培训,培养了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同时,在项目区着力引进推广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好的优良品种和节水灌溉、配方施肥等先进适用技术,极大地提高了项目农业科技水平,提高了项目区农业科技水平和综合效益,对非项目区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了传统农业的改造和产业升级。

(五)促进了项目区农民增收致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不仅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改善了项目区的田容田貌和农村生态环境。同时也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项目区农民年人均收入比非项目区一般高出300元以上,高的达到700-800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让农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

五、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投资及建设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虽然有所提高,但是与农业生产发展要求相比,仍存在投资及建设标准较低问题。同时,由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多个部门共同承担,各部门项目建设内容不一、建设标准不一、投资标准不一,对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六条标准”,不同程度存在建设标准没有完全达到要求的现象。

(二)农民筹资投劳有难度。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农业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要求项目区亩均自筹资金120元以上,全部由农民筹资投劳解决。由于项目区所在乡镇经济基础相对比较薄弱,农民收入较低,让农民筹资投劳有一定困难,同时与农村“一事一议”政策、与国家的减轻农民负担的相关政策不相适应,建议取消农民自筹资金。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与小城镇建设等专项规划有待进一步加强衔接。近年来,由于各地小城镇建设发展较快,在个别项目区出现高标准农田农田项目建成后,由于小城镇建设规划,将建成的农田配套建筑物拆除,造成财政投资的浪费。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县区城镇化发展规划的对接工作,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实施工作。

(四)高标准农田工程建后管护需要进一步加强。因管护资金落实不到位、管护机制不健全、农民管护意识不强等多种原因,高标准农田项目存在重建轻管现象,项目区的建筑物得不到有效管护,致使部分工程损毁,不能长久发挥应有的效益。建议项目区乡镇进一步加大工程建后管护力度。不断增强项目区广大干群对项目工程的管护意识,形成爱工程、管工程、护工程的共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工程建后管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健全工程建后管护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机构。设立工程管护基金,保障管护经费渠道通畅。同时多渠道地筹措资金,激励项目乡镇、村、群众投入资金加强项目的运行管护。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第二篇: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请报告

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省监狱管理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19﹞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有上图入库信息为基础,运用空间地理信息技术、卫星遥感影像等现代化手段,对“十二五”以来各部门所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覆盖、全清查,全面摸清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质量、后续管护利用情况并全面准确上图入库。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充分考虑机构改革前多部门参与农田建设的特殊背景,不回避问题,不找历史后账,实事求是,客观调查并分析评价。

(二)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组织领导下,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共同落实好评估工作各项要求。

(三)上图入库、真实准确。按照全覆盖、全清查的要求,对各级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清理检查,按要求全部完成上图入库,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入库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2011年1月1日至《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19﹞4号)印发之日,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及有关部门涉及农田建设的相关规划要求,通过不同项目管理方式,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含金融机构融资、企业投资、个人投资及其他社会投资)实施的各级各类农田建设项目(不含2019年农业农村部下达各地的农田建设任务)。

四、工作步骤

(一)清理检查阶段(2019年10月至11月11日)。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组织领导下,于11月11日前会同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原项目主管部门完成本行政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工作,采取内业核实和外业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按项目逐一检查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上图入库和后续管护利用等情况,并按照《“十二五”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要求》(见附件1),对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进行综合评价,并以县级为单位填报《___县(市、区、旗、团场)“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理检查现场工作底稿》(见附件2),工作底稿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原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签字盖章并妥善保存。同时报送《___县(市、区)“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数据统计表》(见附件3)至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情况进行汇总(见附件4)后报省农业农村厅。

(二)统一建库阶段(2019年11月11至12月20日)。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项目原主管部门,在12月20日前需根据核查认定的《___县(市、区)“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数据统计表》,结合省农业农村部门统一下发的已在自然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完成信息入库的项目的入库信息,对项目已入库的项目的入库信息进行核查完善,对于已验收但未完成信息入库的项目进行补充完善入库数据。以县级为单位形成数据包并通过光盘,市(州)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后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反馈核查阶段(2019年10月底至2020年2月14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将利用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遥感影像,运用信息化管理技术手段,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数据进行比对检查,核实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和分布的真实性、准确性,提出建设区域重叠、存在非耕地地类、地面坡度25o以上等疑似问题项目清单。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针对清单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对数据进行修正完善,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对存在面积重叠、非耕地地类等疑似问题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并在2019年11月底和2020年2月14日前,分别将两个阶段疑似问题项目实地核查成果报农业农村部。

(四)数据修正阶段(2020年2月17日至3月13日)。省农业农村厅会同有关部门就疑似问题项目与各地进行对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对接情况,组织对地“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面积数据进行修正调整,并根据疑似问题项目情况,分类提出相应改进措施。

五、工作成果要求

(一)标准。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和《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15号)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

(二)数据采集。在自然资源部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完成实施阶段或验收阶段信息入库的项目,以入库项目的数据为清理、检查重要依据。已验收但未完成信息入库的其它高标准农田项目采用实测法或图解法获取项目范围区拐点坐标、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拐点坐标。鉴于项目信息最终将纳入自然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系统,坐标系的选用及拐点选择建议执行自然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系统的相关要求。

(三)数据检查。市(州)、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进行项目入库信息套合对比分析,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数据进行比对检查,核实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和分布的真实性、准确性,提出建设区域重叠、存在非耕地地类、地面坡度25o以上等疑似问题项目清单,并对疑似问题进行核查。

(四)数据填报。项目原主管部门按照附件填报要求,分年度进行统计、填写,重点核实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入库情况、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等信息,按要求签字盖章,并提供电子表格,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总上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业农村厅成立工作专班,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等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织指导全省开展工作。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工作,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各负其责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任务、人员及经费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利用各有关部门现有数据,由各地方项目原实施单位提供项目基础信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统计、审核、汇总。在项目信息补充完善及上图入库阶段,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部门最新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形成合力积极推进。

(三)实行专人负责。各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在成立工作专班时需具体安排专人负责,并将负责人和联络员上报至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后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将对各地评估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并将“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进展情况纳入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范围,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四)适时开展培训。省农业农村厅将针对数据填报、系统录入等工作,组织相关专家开展业务培训。

联系人及电话:

付向阳027-88863685

马礼平027-88850125

邮箱:2397835544@qq.com

附件:

1.“十二五”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要求

2.____县(市、区、旗、团场)“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理检查现场工作底稿

3.____县(市、区、旗、团场)“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数据统计表

4.____市(州)“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数据汇总表

5.《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15号)

第三篇: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请报告

为加快我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现代、生态、特色农业发展,根据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度我镇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0.6万亩,完成项目投资900万元。具体任务落实在龙太村。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4月底前):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向当地群众宣传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政策、措施和成效,把高标准农田项目为民做实事、为民办好事的目标宣传透彻,使群众都能知道高标准农田项目的作用及好处;二是结合项目区的工程建设、良种良法推广、科技示范培训等工作,采取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形式,在项目区大力宣传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政策,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准备阶段(3至8月):本着因地制宜、广纳民意的原则,按照大思路、高境界、高标准,结合发展现代农业大环境的思路,对项目区进行科学规划设计。在项目布局上,根据项目区所处的流域和呈现的水系特点,对沟、渠、田、林、路进行综合规划,桥、涵、闸、站、电全面配套。并注重提高项目区的科技含量,提升项目建设标准。同时项目建设村要负责做好项目申报立项、项目公示、镇负责做好项目审核造价、完成招投标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建设阶段(9至次年2月底):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施工方案,施工质量标准和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工程建设任务。

(四)项目验收阶段(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工程扫尾,补缺补差,落实管护措施,完善档案资料,完成各级验收、整改和入库报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成立组织。镇政府成立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领导组,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并抽调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组织、领导、规划协调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并对其实施有效监督、管理、考核和奖惩。项目实施村应成立相应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协调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程任务。

(二)明确主体,落实责任。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实施主体为开城镇人民政府。项目村作为项目工程建设主体,具体承担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村书记任组长,负责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规划设计、征地拆迁、路面拓宽、杆线迁移、矛盾调处等工作,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的一切具体问题,为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同时项目村要成立理事会、组建3-5名农民监督员协助镇、村跟踪监督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并做好施工协调工作。

(三)规范程序,合法施工。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程均应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管理程序,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签订规范的施工合同。按照规范的施工流程手续做到依法施工、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四)施工监理与工程监督。项目工程建设要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监理单位要全程跟踪监督施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应充分发挥理事会、监督组的监管作用,推行项目建设公开制度。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党政监督、新闻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构筑综合监督网络,将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程建成人民群众放心的民生工程、满意工程、和德政工程。  

(五)建立机制,强化管护。镇政府对接项目实施村,根据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特点,按照“谁使用、谁管护”和“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管护制度,对不同类型工程,按照管护制度,签订管护合同,安排专人负责工程的管护,确保工程建后发挥长效作用。

第四篇: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请报告

根据许昌市《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许农业〔2019〕145号)及相关文件,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1万亩(含节水灌溉示范区0.3万亩)。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工作要求

深入落实***总书记2019年3月8日在河南团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按照保障国家粮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河南粮食核心产区建设,加快构建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新格局。

二、优化项目布局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明确建设优先顺序,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农业供给侧改革和“四优四化”建

设,优先在“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避免重复建设,我市选择增福镇南部和和尚桥镇2个镇进行规划。

三、项目规模

许昌市下达2020年长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含节水灌溉示范区0.3万亩),项目总投资502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投资3968万元,许昌市投资316万元,我市配套736万元(含示范区县级配套420万元)。分两个项目,分别位于和尚桥镇和增福镇。一是长葛市和尚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涉及和尚桥镇太平店、岗杨、张固店、樊楼、牛庄、蒋庄、段庄、楼张、贾庄、秦庄、任庄、新张营12个行政村,耕地面积2.4万亩,投资4120万元。二是长葛市增福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位于长葛市北部增福镇,南部与和尚桥镇相接,涉及增福镇八宝庄、张刘寨、马刘3个行政村,耕地面积0.6万亩,投资900万元。

四、主要内容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的要求,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以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建后管护为重点,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

五、实施步骤

(一)实施准备阶段(2020年1月13日至5月30日)

各有关镇、村及时召开乡村两级动员大会,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

(二)工程建设阶段(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要求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0日)

建设单位在2021年3月30日前牵头组织完成县级验收;审计局要在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施工单位、有关镇要及时完善项目资料档案,迎接省市考核。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难点节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项目骏工验收等工作。各有关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有关镇及单位要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努力争取群众支持配合。要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浓厚工作氛围。

(三)落实工作经费。市财政局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有关要求,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户,严格执行报帐制。

(四)严格督查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是民生工程,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台账,对工作成效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项目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核减工作经费,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长葛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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